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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3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钱玲玲)从2月起,参保人在福建省内更换新参保地,无需更换社保卡。近日,厦门市人社局发布了《关于社保卡就医购药省内跨设区市不换卡的通知》。

根据通知,为进一步方便群众用卡,福建省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平台已上线全省范围内社保卡跨设区市不换卡功能,即省内流动参保人员可持原社保卡在新参保地就医购药结算。按照省人社厅的工作要求,社保卡“停用”功能将于2024年2月1日下线,不再使用。

2月1日起,厦门持卡人参保关系转至省内其他地市,或持有省内其他地市的社保卡并在厦门参保的,省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平台自动将其社保卡关联到新参保地,持原有的社保卡即可在新参保地就医购药结算。

如系统未自动关联成功的,本人可持社保卡到社保卡合作银行经办网点将原社保卡关联至新参保地。厦门参保人员也可以根据需要到厦门的社保卡合作银行经办网点申请注销原在异地办理的社保卡,申领厦门的社保卡。今后如有领取厦门相关社会保障待遇人员,应根据人社部要求申领厦门社保卡。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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