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何无痕)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2024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开始申报,申报时间截至3月1日。
入选重点类项目的留学人员可获得创业支持资金50万元,入选优秀类项目的留学人员可获得创业支持资金20万元,市人社局还将为符合条件的人才项目提供1:1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配套资助。申报人需按照通知要求填写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并寄送至厦门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申报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国(境)外博士后工作经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21年1月1日;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已办理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申报人不得在多个地区同时申报。申报人所在园区要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等做好审核推荐工作;未入驻园区的,由厦门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进行实地考察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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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开始
2024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已开始,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国籍;年龄不超过50岁;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2019年之后回国;现已全职到岗,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已办理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同等条件下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管理职务,并取得显著成果的留学回国人才。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留学回国人才不纳入资助范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组织专家评审,优中选优确定资助人选,并对资助人选提供一次性资助金30万元。根据要求,市人社局将提供比例不低于1:1的配套资金。申报人需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表,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受推荐名额限制,每家单位申报不超过5人),由所在单位审核汇总后于2024年3月1日前将材料寄送至厦门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逾期未报视为放弃,将不予受理。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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