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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晚报讯(记者 吴笛)昨日,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做客厦门市人民政府网,解读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据介绍,厦门已全面放开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户籍限制,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常住地参加基本医保。

根据规定,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降低1个百分点,由规定的9.5%调整为8.5%。调整后参保人员待遇不变。灵活就业人员在上年度省平均工资的60%-300%范围内选择缴费基数。

目前,可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包括: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本市户籍人员、本市有效居住证持有人(含港澳台人员),属于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厦门职工医保线上、线下都可以办理。线上可以通过“厦门税务”“i厦门”App的“税务社保业务”模块、“闽政通”App的“i厦门”模块等进行办理。线下可以带身份证原件、厦门市居住证原件到税务部门的办税服务厅进行线下办理。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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