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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 (记者 陈泥)近日,经市市场监管局审核评定,厦门首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员正式上岗。

根据《厦门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许卫东等125名人员首批通过审核定级,被授予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员资格,级别从1级至6级不等。

据了解,为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落细,厦门去年底在全省率先出台《厦门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员管理办法(试行)》《厦门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工作规程》,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价机制,精准防控,以规模大、风险等级高、影响面广的A级、B级包保主体为重点,对企业实施“全面体检”式的风险评价,支持和帮助包保干部精准掌握企业食品安全风险,提高督导针对性和有效性。

据介绍,首批获得资质的125名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员,主要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执法人员,市食品药品评审中心、市质检院专家,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员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下达的任务及要求,执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任务,并形成评估报告。

风险评估员开展现场评价的内容包括:查阅证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查阅生产经营过程性文件记录台账;访谈被评价主体相关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对食品生产经营环境条件、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从业人员管理、产品检验、食品安全事件处置等各环节进行现场评价性审查,全面排查风险因素。

在评估过程中,风险评估员将基于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业态类型、规模大小、风险等级、工艺流程等方面,全面排查可能导致或引发食品安全问题的关键风险点;做好与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评估前沟通、评估后跟踪,辅导主体完成风险点整改,形成闭环;评估中发现食品安全违法问题或线索,或带有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特征的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市场监管部门,并采取措施协助固定证据。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员原则上对相关重点A级、B级主体实施评价,对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供校集中配餐单位、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等重点单位可提高评价频次。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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