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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发布最新出炉的厦门市居民消费价格情况(CPI)。

“春节期间,买菜更贵了,备年货必买的排骨、斑节虾、冬蟹等都涨价了不少。”家住莲前西路附近的市民林女士表示,今年春节假期,全家到云南旅游,酒店、机票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总花销比平时多了三四千元。

数据显示,今年2月,我市CPI环比由持平转为上涨1.1%;CPI同比由1月份的下降1.3%转为上涨0.2%;1月-2月CPI累计同比下降0.5%。

  CPI环比数据

  食品类

食品烟酒 2.5%

虾蟹类 34.0%

猪肉 8.1%

淡水鱼 6.9%

其他畜肉及副产品 6.5%

鸡 6.0%

鲜菜 4.9%

  七大类商品和服务

居住 0.2%

交通通信 1.4%

教育文化娱乐 2.1%

其他用品及服务 0.7%

衣着 1.3%

生活用品及服务 0.2%

医疗保健 与1月持平

  其他

其他住宿 31.4%

飞机票 27.1%

宾馆住宿 23.3%

旅行社 13.8%

电影及演出票 7.8%

汽油 2.0%

柴油 2.2%

  CPI同比数据

  食品类

食品烟酒 0.6%

鲜果 8.0%

鲜菜 7.6%

猪肉 5.9%

薯类 14.8%

虾蟹类 22.1%

  七大类商品和服务

衣着 0.4%

生活用品及服务 0.1%

教育文化娱乐 3.2%

医疗保健 0.4%

其他用品及服务 4.4%

居住 0.4%

交通通信 0.2%

其他

燃油小汽车 8.8%

新能源小汽车 6.2%

旅行社 19.2%

飞机票 53.9%

宾馆住宿 25.5%

金饰品 10.4%

(厦门晚报记者 张诗 通讯员 修晓卿 赖天生)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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