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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厦门市商务局发布组织开展第七批“福建老字号”认定等相关工作的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今年7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辖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通知,作为推动两岸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此次认定工作也支持在厦台资企业和金门、马祖地区企业参评。

申报“福建老字号”需满足哪些条件呢?认定条件具体包括:在福建省内登记设立;字号传承已满50年;具有与字号相一致的注册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传承独特的产品、记忆或者服务;具有传统文化背景、地域特色、历史积淀和文化底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得到社会广泛认同和赞誉;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按照要求,申报企业向所在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申报材料时间截止到6月30日。第七批“福建老字号”预计今年10月底前公示,并将在第三节福品博览会进行集中亮相。

截至目前,我省共有“中华老字号”48家,“福建老字号”145家。其中,厦门市已拥有“中华老字号”17家、“福建老字号”20家、“厦门老字号”116家,品牌资源居全省之首。

(海西晨报记者 叶子申)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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