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全国首部环评与排污许可综合管理名录
在环评审批制度改革中逐浪前行
为您独家解读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建设最新成果《综合名录》
厦门出台全国首部环评与排污许可综合管理名录,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两条“快车道”上稳步前行。图为白鹭洲一带景观。(记者 张奇辉 摄)
厦门日报讯(记者 王玉婷 许晓婷 通讯员 陈智勇)
近日,厦门出台全国首部环评与排污许可综合管理名录,在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深水区”再次扬帆启航。
据悉,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多维立体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拓展全链闭环的生态环境准入管理机制,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团队历经半年,全面系统地梳理、校核,于7月11日正式印发《厦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综合管理名录》(以下简称《综合名录》),并将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综合名录》出台有何意义,将如何助力厦门高质量发展?
为何出台?如何衔接?
以新思维破除壁垒 一表统揽制度衔接
“为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建立污染影响类与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差异化分类管理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厦门实际,我们制定了《厦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综合管理名录》。”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处长詹源介绍。《综合名录》对国家现行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进行全面梳理,做到用“一张表”统揽制度衔接,聚焦生态影响和污染影响差异化分类管控,实现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全面统一。
首先,《综合名录》实现了分区管控与环评制度的衔接。“《综合名录》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为基础,全面衔接分区管控成果,按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等三类单元,来区分需保护的环境敏感目标,将优先保护单元全部纳入环境敏感区,这也充分验证厦门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詹源解释。
其次,《综合名录》做到了准入清单与项目管理的衔接。在充分运用厦门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及其实施细则的编制成果基础上,市生态环境局加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排污许可的衔接联动改革。这样一来,在繁简分离、化繁为简,推行项目环评和排污许可区分管理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源头预防和事中事后管理效能。
最后,《综合名录》注重环境准入与要素管理衔接,严格落实新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等重点管控要素的管理要求,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新增入河(海)排污口、涉及一类污染物排放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较大等类型的建设项目,严格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更好地协调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出台后将带来哪些好处?
以新举措优化管理 一业一策精准赋能
对各建设项目来说,《综合名录》的出台,将带来哪些好处与便利?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综合名录》的梳理、编制过程中,是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主轴线,再结合相关产业的特点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仅对环评和排污许可的管理方式和要求进行全行业覆盖,而且创造性地在名录中明确各类型项目的审批方式,实现建设项目分类管理、精准赋能。
比如,在生态影响类项目上,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作用,督促建设单位将环评要求贯穿于项目选址选线、施工工艺选择、施工期环境管理、竣工生态环境修复以及运营期等全过程。
对于污染影响类项目,在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及规划环评提供了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风险管控和资源能源利用的前期准入研判基础上,适当简化环评管理,强化排污许可为核心的管理体系。
而对于污染影响较大项目,则从源头预防上,通过环评引导项目选址,源头预防重大工业项目布局产生的环境风险,从过程管理上,通过排污许可贯穿于项目全过程监管。
亮点解读
一体推进分类施治
一站通办提质增效
总结来说,《综合名录》充分体现了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构建了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通过这两项制度的宽严相济,实现保障生态安全和改善环境质量的目标。
结合《综合名录》的施行,市生态环境局对厦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应用系统进行全面升级,建设单位通过系统,即可实现环评和排污许可的一键通办,为今后加快项目落地、推动产业升级再助力。
统筹整合国版名录
《综合名录》共包括52个一级行业类别,149个二级项目类别,较现行环评管理名录分别减少了3个一级行业类别和24个二级项目类别,较排污许可名录分别增加了1个一级行业类别和37个二级行业类别。
解读:据了解,新增的一级行业和二级项目类别反映了当前厦门经济发展和环境管理的需要。比如,随着城市化进程和市民生态环保意识的提高,新兴产业和容易产生邻避问题的项目被纳入管理范围。“而一些小型或污染防治技术成熟的行业被移除,有助优化分类体系,使管理更为高效。”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有序调整管理方式
《综合名录》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全面衔接,为数字化应用和智能化拓展奠定基础,创新对13个行业重新赋码,对未对应行业分类的类型进行单独赋码。为调和排污许可证核发常见的通用工序套用矛盾,将通用工序糅合进54个主行业进行排污许可管理。
解读:通过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全面衔接,为建设项目的管理系统提供统一的标准,便于数据的数字化和智能化管理。比如,核与辐射类项目被补充编码,便于大数据分析和智能化监控。而一些新兴行业如人工智能、“海洋经济”和大数据服务被单独赋码,确保这些新行业的环保管理有明确的分类和标准。此外, 一些通用的生产工序如水处理、表面处理工序被融入主行业管理中,避免了重复管理,提高了效率。
立足实际补强弱项
结合厦门资源禀赋和产业特征,《综合名录》将22个可能产生较大环境影响的行业列为不予审批范畴;聚焦海洋环境、避免邻避问题,将19类相关环评提级管理;综合考量厦门主导产业和环境影响,对56类建设项目实行环评豁免,30类建设项目实行降级管理,15类建设项目简化管理要求;聚焦排污许可核心牵引作用,对39类项目实行排污许可提级管理。
解读:《综合名录》充分体现厦门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两条“快车道”上稳步前行。
“我们紧密结合产业发展方向,对厦门不具备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和产业规划不予考虑等行业类别,明确不予审批。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新质生产力企业,在守牢底线的同时,简化准入要求,但要加强过程监管。”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举例,比如,煤炭、石油和天然气开采项目被明确列为禁止准入项目,不予审批环评文件,不核发排污许可证。而海洋工程中涉及固定污染源、石膏、水泥制品因噪声污染防治等情况,均被列入排污许可提级管理……这些细之又细的规定,为厦门发展“明底线、划边框”,切实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
当然,助力高质量绿色发展,始终是努力的方向。“为持续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对于分区管控成果清晰、准入条件细化明确,且污染防治技术成熟的项目,将会大幅降低环评类别,甚至豁免环评,为企业提供高效政务服务。”该负责人称,比如,对于一些环境影响较小的小型高科技企业,如专用设备制造业,或污染影响可控的企业,如中药饮片加工业,均可实行环评豁免,减少审批环节,加快项目落地。
此外,《综合名录》还专门定制打造了利企益企模式——以污染物排放情况为重点考量标准,社会事业与服务业、房地产类项目不再纳入环评管理;对简化环评的项目,适当强化排污许可管理,细化补充排污许可内容或提高管理类别,引导企业按证排污、规范管理。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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