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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记者 何无痕 林钦圣)新就业形态因具备灵活自主、形式多样等优点,成为不少人的就业新选择。但同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一直面临劳动关系认定难、权益保障不足等问题。近两年来,厦门通过加强法律信息普及工作、不断畅通维权渠道、构建协同处理机制等举措,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用工保障。

形成合力 营造良好环境

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形成合力,加大监管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环境。

在湖里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基地,人社部门牵头开展协同化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纠纷工作,通过“一基地、多协同、共服务”的仲裁员、调解员、工会干部、法律援助律师驻点协同模式,处理了350起涉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案件,在一天内达成和解的近五成。

“在我们的服务基地,劳动者除了可以得到就业推荐,还能提出各类诉求,我们会进行一些内部的分流,由此来最快地解决他们的问题,最好地保障他们的权益。”湖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傅戎告诉记者。

与此同时,基地还运用“数字云”技术,加强对新就业形态企业、行业用工存在风险的及时预警。工作人员可借此提供精准服务,指导新就业形态行业、企业进一步规范用工,从源头上减少劳动纠纷的产生。

湖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黄凤妹介绍,该技术最大的优点就是能提前发现、提前介入。“以前是劳动者来了,我们才会介入处理。现在有了系统的提示,我们可以提前介入,从源头上减少数量,提高处理效率。”

法律支持 促进规范健康发展

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关注的劳动保障权益问题,2023年5月8日,在市邮政管理局及市司法局指导下,市快递行业协会成立福建省首个以快递员群体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厦门市邮政快递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

2023年9月,某快递网点产生劳动纠纷。最终,在中心的帮助下,快递员与企业代表理性处理争议,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快递小哥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让大家的生活更便利,让经济更有韧性,他们的合法权益,也应得到更加完善有力的保护。” 该中心副主任朱毅福介绍,依托大成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法律支持,截至目前,中心已为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15件、法律咨询等约160人次、调解5件,成功将劳动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朱毅福表示,下一步,中心将加快建设“法治+新就业形态”纠纷调处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快递企业劳动争议,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新业态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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