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沈彦彦)为做好厦门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工作,厦门市制定了《厦门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公开征求意见。9月8日前,社会各界可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稿》提出,试点项目原则上采取财政补助的方式予以扶持,同时对投资额度大、公共性或示范性强、对产业提升有支撑作用的重大项目,经工作专班研究批准可采用股权投资、财政贴息等多种方式予以支持,为重大项目的扶持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可能。同时明确,项目投资完成进度达50%以上、项目投保了“厦门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费用损失保险”且保险第一受偿人是政府的,以及符合特定条件经工作专班研究认为可提前预拨或按投资进度核拨扶持资金的项目,均可享受这一政策。
以厦门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为契机,厦门将着力打造重点大宗物资全国资源配置中心、区域性生活必需品集散中心,积极创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厦门模式,构建引领区域、链接两岸、辐射全国、绿色高效的厦门特色现代商贸流通体系。
征求意见稿速览
资金来自哪里?
厦门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资金,即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支持厦门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的服务业发展资金。
用在哪些方面?
试点资金将应用在推动城乡商贸流通融合发展、建设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加快培育现代流通骨干企业、完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等多个方向。
重点支持什么?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及市民关心的标准化菜市场改造,推广智能仓配、自动分拣、无人配送,区域应急保供中心仓布局,“平急两用”备用场地建设改造,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支持等项目,将给予重点关注和扶持。
企业如何申报?
《征求意见稿》提出,企业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申请项目试点,被纳入项目储备库并通过评选的优选项目,可以获得资金扶持。
具体发放标准?
根据《征求意见稿》,单个项目补助标准一般不超过项目投资的40%,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3000万元;采取财政贴息方式的,根据项目实际使用贷款额度确定贴息率,单个项目贴息期限最高不超过3年,贴息额原则上不超过3000万元。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经工作专班研究可提高扶持标准的项目,可在前款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但最高不超过80%。同时,对试点期间表现良好的特定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同步
厦门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
第二批储备项目即将启动
厦门日报讯(记者 沈彦彦)厦门市商务局将于近日开展第二批厦门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储备项目的征集。
2024年7月,市商务局启动厦门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第一批储备项目的征集申报,建立项目储备库,并实行动态管理、滚动更新。据悉,符合条件的项目,将获得资金扶持。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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