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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响应省委省政府“简政放权”号召,减少项目审批程序,缩短项目审批时间,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助推“创建人民满意消防支队”工作深入开展,漳州消防支队对全市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权限进行了调整,将满足条件的七类建设工程审批权限由支队本级下发到辖区消防大队。

据了解,此次审批权限下放的四类建设工程包括:一是建筑总面积小于一万平方米的影剧院、医院的门诊楼,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以及设有此类场所的建设工程;二是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以及设有此类场所的建设工程;三是建筑总面积小于30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四是建筑及设备投资(不含土地费用)小于1亿元的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以及不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建设项目。

同时,为了更好地服务办事企业和群众,自今年8月22日起,支队将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范围和权限划分调整文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消防审批窗口以及各大队受理窗口显要位置进行公示,9月1日起正式实施。实施后,支队将加强技术服务、业务指导,帮扶协调解决工作难题,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责任编辑:周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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