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福建频道>闽南新闻>漳州新闻
分享

现年36岁的漳州芗城区女子曾某卿,以经营漳州三宝之一片仔癀生意为由,编造片仔癀会大涨价等谎言,短短两年多时间,诈骗一千多万元。

9月18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曾某卿因犯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60万元。

曾某卿,1980年出生,2012年3月至2014年9月间,她以经营片仔癀、肝宝生意为由,胡编片仔癀会大涨价、要囤货做大生意,吸引他人投资。曾某卿向他人许以高额利息,通过此方式,骗取他人共计864.785万元。

其间,曾某卿拆东墙补西墙,将部分借款用于支付许诺的高额利息,骗取被害人的信任,直至资金无法维持。

2014年9月1日,曾某卿又以每盒3670元的价格,向郭某购买100盒片仔癀,共计价值36.7万元。随后,她分2次支付150000元定金,骗取郭某的信任。之后,曾某卿又将这些片仔癀以稍低的价格,抵押给朱某锋用于借款并逃匿,却未支付郭某剩余货款。

曾某卿还谎称货到付款,向陈某伟购买500粒片仔癀(约定每粒价格360元,共计18万元)及250盒片仔癀胶囊(约定每盒价格215元,共计5.375万元),于同日把货物取走后逃匿。

与此同时,2014年9月4日,曾某卿还与漳州东昇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员张某强订立口头合同,购买2900粒片仔癀,单价362元至364元不等,共计105.25万元,并约定于2014年9月10日前付清货款。

但曾某卿分四次将片仔癀取走后,却未支付张某强货款,并且玩起了失踪。同时,曾某卿将其中的1000粒抵押给朱某锋用于借款。

2014年9月16日,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曾某卿被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刑事拘留,于同年10月23日被逮捕。

法院审理认为,曾某卿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500000元;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0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600000元。

责任编辑:林航

最新漳州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盛世莲开】习言道|澳门是伟大祖国的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