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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新闻网讯(张帆 李婷)近日,云霄县法院民一庭受理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中心支公司诉刘某追偿权纠纷一案,这本是一起普通的追偿权纠纷案件,却因被告刘某系一名六十多岁的患癌老人而变得棘手。

刘某在2014年8月17日无证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李某受伤住院,经云霄法院调解,保险公司履行了先行赔付义务。因刘某系无证驾驶,保险公司依法履行追偿的权利,于2016年7月19日起诉至云霄法院。经办法官得知刘某身患癌症,家庭经济比较困难,主动跟保险公司协商沟通,希望保险公司能够考虑刘某的情况,减少追偿金额。经过经办法官多次协调,近日,保险公司和刘某最终同意将追偿的金额由60000元降至24000元。刘某也于一个月内全部履行了应当支付的款项。

点评:本起案件体现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法治理念,凸显了法律的救济精神及司法的人文关怀。

责任编辑:林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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