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培育发展泉州市生态环保市场,壮大绿色环保产业,近日,市政府印发了《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培育发展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市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117亿元;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品和服务基本满足环境治理需要,基本建成全面开放、政策完善、监管有效、规范公平、竞争有序的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
推行第三方污染治理模式
意见提出,鼓励采取环境绩效合同管理、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委托治理、委托运营等方式,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快培育壮大一批环保产业龙头企业,开展环境诊断、生态设计、绿色认证、清洁生产审核、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循环化改造等综合服务。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积极探索建立限期第三方治理机制,对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标准或总量控制要求、存在严重环境污染隐患且拒不自行治理的违法排污企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实施强制委托第三方治理。
鼓励社会资本 参与生态水系建设
意见指出,要逐步建立以水质水量为核心的水权交易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以流域水系为单元实施系统整治,重点推进流域生态保育、河段治理和综合整治、黑臭水体整治、生态清淤与底泥整治、河道保洁、排水设施清疏、亲水景观、生态防洪、建设生态缓冲带、水库流域污染源防治、地下水环境修复、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人工湿地等生物净化、河道两岸截污等系列工程,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和岸线保护。
责任编辑:陈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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