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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漳州5月17日讯(通讯员 汤成城 本网记者 陈志远)5月15日14时许,罗女士报警称在龙文区法院旁一工地上,其丈夫要跳楼,需要求助。

接警后,民警立即到场,发现一男子站在工地施工区域内一几十米高的塔吊上,未作任何安全措施,情绪激动,情况相当危险。经了解,该男子徐某,在工地工作已经一年多,是施工小组的小组长,现承包人未付清工人工资,共拖欠工资总计两万余元(徐某本人六千余元),经多次索要均未果,徐某便爬上施工现场的塔吊欲轻生。

为保障徐某安全,民警立即通知消防官兵到场协助救助,并组织民警分工合作:一边由工作经验丰富的老民警对徐某进行劝解,稳控局面;一边迅速与该施工方负责人取得联系,并要求该负责人到场配合。

最终,经过四十多分钟的谈话沟通,徐某情绪逐渐稳定,民警将其从塔吊上劝到安全地带。经民警调解,施工方负责人李某与徐某达成协议,同时,民警也对徐某的过激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徐某也表示以后一定不再做出如此过激行为。

责任编辑:杨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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