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漳州市醇基液体燃料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获悉,8 月 20 日起全市餐饮场所禁止使用醇基液体燃料。
漳州副市长陈水树出席当天的会议,强调下阶段整治工作务必做到 " 三个到位 "。
认识要求到位
充分认识醇基液体燃料具有燃点低、易自燃、会爆炸的特点,危险性极大。
责任要到位
责任要到位。各县(市、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部署整治方案,建立 " 每日一报 " 制度,严格督促落实;各部门要履职尽责,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本行业、本系统的排查整治,对 8 月 20 日前未能完成整改的,一律停业停产整改。
措施要求到位
紧抓源头,追本溯源,深入排查非法违法生产、储存、销售醇基液体燃料的线索,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加大查处力度,彻底切断非法运输线;全面摸排登记造册,将使用醇基液体燃料的餐饮场所列为 " 九小场所 " 重点整治对象,依法查处;加大宣传,通过多种宣传渠道普及醇基液体燃料在储存、经营、使用各个环节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危害,多措并举推进全面整治,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闽南日报记者 郑来珍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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