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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漳州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全面实施乡镇纪检组织标准化建设,在全省率先完成100%乡镇纪委配备3名以上专职纪检干部,100%专职干部参加业务培训,100%乡镇纪委都有自办案件;构筑起“点、线、面”三维监督格局,推进入户访查贫困户“全覆盖”,严查扶贫资金“跑冒滴漏”,守护扶贫资金“颗粒归仓”;市县两级巡察全面铺开,上下联动,探索开展交叉巡察、专项巡察、延伸巡察、提级巡察……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漳州深入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保持政治定力,坚守责任担当,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以上率下

抓好主体责任“牛鼻子”

人们常说,“穿袄提领子,牵牛牵鼻子。”漳州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过程中,抓住了“主体责任”落实这个关键“牛鼻子”。

市委坚定不移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今年来共召开16次市委常委会会议,2次五人小组会议,以及市直单位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座谈会、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集体约谈等专题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管党治党的决策部署,研究落实主体责任工作。

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市委主要领导坚决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讲廉政党课、带队开展主体责任检查、带队开展督导调研、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对严惩腐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市县巡察、派驻监督全覆盖改革等工作靠前指挥、直接推动。

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早谋划,积极动员部署。市委先后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我市实施方案,部署安排机构设立、职能调整、人员转隶和办公场所等具体工作。市委主要领导落实“施工队长”主责,全过程做好改革试点的领导、统筹和协调工作,及时解决改革难点问题,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按既定时间节点稳妥有序推进。

在全省率先出台并在市县乡三级党政机关全面推行“两个责任”清单管理,进一步厘清责任边界、明晰履责路径。每年由党员市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考评,面对面约谈党政主要领导,对照责任清单下发问题清单、问责清单,责令限期整改,层层传导压力。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今年来,漳州共问责277起314人,其中追究主体责任304人、监督责任10人,给予党纪处分77人,通报责任追究典型案例15期33起48人。变“要我抓”为“我要抓”,市委精准定位,通过严格实施党内问责,有效倒逼了责任落实。

“众心齐,泰山移。”市委身先示范,全市各级党组织紧跟紧随,坚定坚决执行,上下齐心,同频共振,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不断得到深入落实。

挺纪在前

坚持惩贪治腐“零容忍”

坚持纪律建设高标准不动摇,守住纪律底线寸步不让,坚持用纪律和规矩管党治党,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带动其他纪律全面严起来。坚持以零容忍惩治腐败,严肃查处了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今年来,漳州共立案180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68人,其中处级干部案件33件。常态化治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下大气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典型问题快查严处。

“上工治未病”。在严惩违法违纪行为的同时,漳州更注重“治病救人”,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831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分别占72.8%和15.8%,在严明纪律中体现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管住“树木”,守护好“森林”。

遏制“舌尖上的浪费”、刹住“车轮上的腐败”……漳州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常态化机制,全面开展津贴补贴发放自查自纠,推动移风易俗,促进党风政风民风向善向上。今年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19起,处理38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3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66期135起267人次。

利剑高悬、愈显锋芒,“政治体检”持续延伸。漳州全面铺开市县巡察,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于去年正式建立市县巡察制度,设立市县两级巡察机构,在8个县(区)试点开展异地交叉巡察,对全市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专项巡察、延伸巡察等。目前市县巡察均已开展三轮以上,完成巡察单位166个,延伸巡察村(居)202个,发现问题2249个,立案158人。同时,加强巡察反馈、线索处置和整改落实,推动建立完善相关制度683项,让每一轮巡察都成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醒脑之巡、看齐之巡、立规之巡。

瞪大眼睛、伸长耳朵,“派驻探头”紧盯关键。漳州将派驻监督全覆盖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在全省提前完成派驻监督全覆盖。市纪委共向市直单位派驻(出)机构24个,监督单位从原来的63家增加到124家。各派驻机构积极把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督促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履行好主体责任,确保主体责任落实不空转不虚化。

固本培元

强化作风建设“在路上”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治党管党重在基础。

市委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制定出台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十项举措,自上而下推动乡镇纪检组织标准化建设,在全省率先实现3个100%,120个乡镇全部配备3名以上专职纪检干部,全员参与培训,均有自办案件,自办案件数同比增长92.9%。建立健全“五个统一”执纪审查机制,推动乡镇纪委向自觉监督、主动发现查处问题转变。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乡镇党委下派村级党风监督员制度的意见》,在全市1651个行政村完成下派党风监督员工作,将监督触角延伸到最基层。

与此同时,漳州还在全省率先将扶贫领域纳入“1+X”监督检查范围,推行市县乡纪委扶贫领域监督责任清单化管理,建立市县两级纪委挂钩联系和县乡纪委、村级党风监督员“一线监督”机制,组织基层纪检干部入户访查,截至目前,全市入户访查贫困户21199户,实现在家贫困户入户访查全覆盖,发现疑似问题线索429条,访查覆盖面和发现问题数均居全省前列。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把查纠“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就查摆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漳州迅速再动员、再部署,梳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典型案件,加大通报曝光数量和频率,持续营造从严执纪、露头就打的浓厚氛围,以严肃问责倒逼党员干部转作风改作风。

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漳州陆续制定完善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和扶贫专项资金常态化管理监督试点工作方案,不断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以往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得到净化,凝聚起富美新漳州建设发展的正能量。

☉通讯员章纪 记者邱丹燕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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