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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妻子患重病丈夫儿子不闻不顾 平和和贵调解室成功调解

海峡网1月28日讯(东南网记者 林永清 通讯员 周晓彬)妻子患重病,危难时刻,丈夫、儿子却不闻不顾,没有尽到夫妻之间、母子之间的扶养、赡养义务。妻子无奈之下,将丈夫和儿子告上法庭。日前,平和山格和贵调解室了解该事情后,在分别对当事人进行沟通调解后,最终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

家住平和山格镇的张女士与张先生于1991年结为夫妻,两人于1992年3月育有一子小成(化名),2003年9月育有一女小燕(化名)。2015年10月,张女士经医院诊断患有左边乳腺癌,经治疗后痊愈。2018年1月,张先生向法院起诉离婚被驳回。2018年5月经医院确诊发现癌症转移,左锁骨下患有淋巴结癌,张女士不得不再次住院治疗,医生提议,这次治疗需要化疗6个疗程并进行手术,时间大约3个月,费用大约20万元。

在这种危难时刻,张先生和儿子小成却对张女士不闻不问,没有尽到夫妻之间、母子之间的扶养、赡养义务。张女士在生活十分困难,也因为担心治疗期间无人看护的情况下,无奈将丈夫和儿子告上法庭。

1月24日,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平和山格和贵调解室进行了慎重调解。在分别沟通调解与组织当事人和当事人亲属共同到场调解后,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由丈夫张先生请护工照料护理张女士,并接受张女士娘家人的监督。

负责这起案件的经办法官曾银燕作为漳州市妇联执委,联合平和县妇联、山格镇、白楼村村干部于25日上午一同到张女士家探望慰问,并送上慰问金。

法律小百科: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吗?

在家庭生活中,夫妻双方不仅对老人有赡养的义务,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就是两人之间也要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当一方重病卧床,生活不能自理时,另一方必须履行扶养的义务,不管不理不仅违背人情伦理,同时也是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当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的时候,另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予扶养费用的权利。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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