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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漳州一团伙偷走数万元苗木 五年后终落网

海峡网1月28日讯(东南网记者 张雄敏 通讯员 黄从余 郑佳展)漳州男子受他人指使,叫上同村好友一起到苗木基地盗取苗木,盗窃得手近一年后,该男子觉得有利可图,再次叫上好友重“走”盗苗之路。然而,他们两次都在苗木基地留下矿泉水瓶,公安机关经提取进行DNA比对,最终在案发五年后将这伙盗苗贼抓获。

昨日,导报记者从长泰检察院获悉,现该伙人因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据悉,2012年9月间,黄某成指使漳州籍的冯某木到长泰县盗窃鸡蛋花苗木枝条,并约定以3元/枝的价格购买。冯某木同意后,便叫上同村好友冯某海、吴某发一起参与,随后,黄某成带冯某海、吴某发到长泰县陈巷镇某绿化苗示范基地熟悉路线和地点。同月25日晚,冯某木让林某明驾驶面包车,伙同冯某海、吴某发一起前往苗木基地,将基地内鸡蛋花苗木的枝干折断并装进编织袋,而林某明得知冯某木等人实施盗窃,但仍开车接应并帮助他们将装好的苗木枝条装车运回龙文区朝阳镇交给黄某成。

事后,黄某成付给冯某木人民币4000元,冯某木分给冯某海、吴某发、林某明各1000元。

2013年6月20日晚,冯某木再次伙同冯某海、吴某发,乘坐冯某木雇来的一辆运输车 (驾驶员另案处理)到上述绿化苗木示范基地内盗剪鸡蛋花苗木枝条。并载回冯某木家自己种植。事后,冯某木付给冯某海、吴某发及驾驶员各人民币1000元。

最终,经长泰县价格认定局鉴定,两次被盗的鸡蛋花苗木的市场价格共为人民币74155元。

虽然这伙盗贼两次作案都经过详细的策划,但他们在作案现场都遗留了矿泉水瓶,随后,警方提取进行DNA比对,从而发现冯某海有作案嫌疑。2017年5月28日,警方将冯某海、冯某木、吴某发、林某明抓获,同年6月19日,黄某成到长泰县公安局投案。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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