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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漳州建立“黑名单”制度 出租车网约车违法成本增加

海峡网4月8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 日前,记者从漳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悉,该支队将开展整治“黑车”非法营运和出租汽车客运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并对“黑车”、违法的出租车建立“黑名单”制度,以进一步规范漳州市客运市场秩序和出租汽车经营行为。

本次专项执法行动从3月26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 整治重点区域包括各县(市、区)中心城区、汽车客运站、火车站、客运码头、旅游风景区、宾馆、医院、商场、居民小区、学校周边等旅客流量较为集中的路段。将重点查处出租车违法行为,如未取得有效《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营运途中甩客、无故绕行等;查处非法营运车辆(黑车)违法行为,如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等。

漳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钱家祥介绍说,目前,漳州只有邦邦行、首汽约车、呼我出行、顺道出行四家网约车平台公司是合法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违法行为也被列入此次整治的重点。“3月26日至4月1日,已经查处‘黑车’31辆,有违规行为的出租车6辆。接下来,将加大对中心城区、漳州火车站等旅客集散地非法营运和出租汽车违法行为的巡查打击力度。”

与此同时,漳州还对“黑车”、违法的出租车建立“黑名单”制度。漳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漳州动车站张贴了出租汽车司机和乘客公约,要求出租汽车司机和乘客应当在规定的区域按序排队,不得攀越护栏;出租汽车司机不得拒载、拼车、议价,不得途中甩客、绕道行驶,不得拼客。违反以上行为并被行政处罚的出租汽车,将被限制进入漳州动车站出租汽车专用通道。在一个自然年内,违法一次禁止1个月进入,违法二次禁止3个月进入,违法三次禁止12个月进入。被行政处罚过的“黑车”也不能进入漳州动车站社会停车场载客。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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