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公安户政管理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漳州市公安局研究制定户政管理便民服务新举措,内容涵盖户口登记、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户籍档案管理等方面,即日起从业务办理的政策依据、流程手续、材料要求等多角度、全方位予以简化便利,尽可能优化群众办理户政业务。据了解,制定出台的户政管理便民服务新举措主要有:
户口登记
市内跨县(市、区)户口迁移和分户业务当场办结。本市内跨县(市、区)户口迁移取消迁入地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核准要求,符合条件的由迁入地公安户籍窗口当场办结。分户业务取消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核准要求,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地公安户籍窗口当场办结。
身份证办理
简化本省居民在我市办理居民身份证手续。本省(含本地)居民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除核对修改个人信息、加快证件填写邮寄地址、签字确认外,其余内容免填表,由窗口工作人员采集信息、打印表格。
简化外省居民在我市异地换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外省居民凭有效身份证件可在我市任一公安户籍窗口办理跨省异地换补领居民身份证,取消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等三者之一材料要求;除核对修改个人信息、签字确认外,其余内容免填表,由窗口工作人员采集信息、打印表格。
居住证办理
全面开展居住证全省范围快递业务。公民到公安居住证窗口申领居住证时可以自愿选择居住证全省范围快递业务,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同一天在同一公安居住证窗口办理居住证快递业务的,通过“直系亲属证件同寄功能”只需向邮政速递部门交纳一次快递费用。
简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手续。港澳台居民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统一不收取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本人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通过自动读取、高拍扫描或者免费复印等方式留存;除核对修改个人信息、签字确认外,其余免填表,由窗口工作人员采集信息、打印表格。
其他便民服务
不收取有效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除用于证明历史户口登记情况外,公安户籍窗口办理户口登记、居民身份证等业务,统一不收取有效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通过自动读取、高拍扫描或者免费复印等方式留存。
全面启动历史户籍档案数字化工作。对2014年以前所有历史户籍档案进行规范整理归档、统一数字化,方便群众查询本人和家庭成员历史户籍档案。(记者 李润 通讯员 陈华南)
责任编辑:海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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