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仪式
东南网漳州5月30日讯(通讯员 林娟娟 谢添 本网记者 陈惠华) 5月29日下午,青年台胞黄先生、何先生激动地接过漳州龙海法院颁发的聘任书,2名青年台胞通过前期审查与择优选任,正式成为龙海法院聘用制法官助理,并将协助法官履行涉台案件审判职能,此举在全国法院尚属首次。
为积极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回应涉台案件当事人多元司法需求,增进台湾同胞对大陆的理解和认同,在上级法院的指导支持下,漳州龙海法院创新提出聘用台胞为法官助理参与涉台案件审判工作。在综合考量辖区内涉台案件数量、台资投资数额、台胞分布状况等因素基础上,龙海法院广泛征求台胞及台企、台商协会、台办等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后,确定了招聘名额。并经龙海市台办、漳州市台商协会台湾青年创业委员会推荐及本人申请,最终审查择优聘任2名35岁以下热心大陆司法事业的青年台胞担任涉台案件法官助理。
作为全国首批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在借鉴先期台胞陪审员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该院明确了台胞法官助理协助法官履行涉台审判职能,从事审查诉讼材料、调查取证、采取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措施、主持调解、参加庭审等审判辅助性工作,此外,为充分发挥台胞法官助理的桥梁纽带作用,台胞法官助理还将在工作之余开展涉台司法相关调研、法制宣传等。
近年来,漳州两级法院从“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出发,落实司法惠台措施,深入推进司法人员往来,特别是先后在全国率先聘用台胞担任涉台案件调解员、涉台案件人民陪审员、台企司法联络员等制度,创新形成“三员联动” 涉台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妥善化解了大量涉台纠纷。据统计,2007年以来,漳州法院共受理涉台纠纷案5938件,审结5550件,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持续达80%,服判息诉率达90%,切实把涉台司法工作做到广大台湾同胞心里,让台胞台企享受更加优质、多元、贴心的司法服务,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
责任编辑:海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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