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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漳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于9月1日开始,但连日来,不少群众在参保缴费时却遇到了不少疑问,还向导报记者留言咨询。带着读者们的疑问,昨日,导报记者进行相关了解。

昨日下午,漳州市医管中心芗城管理部陈主任告诉导报记者,今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缴纳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的正常缴费期。而今年4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全面交由税务部门征缴,缴费方式发生变化,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居民医保登记。同时,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人员,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村(居)委会申请办理参保或变更登记手续。

陈主任介绍,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年,比去年提高30元,财政补助也从不低于490元/年提高到不低于520元/年。

陈主任介绍,原通过银行协议代扣、职工个账协议代扣、“漳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公众号”微信支付、家庭共济个账代缴等缴费渠道无法延续使用。届时,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通过三种渠道进行缴费。其中,手机缴费方式中,群众可用手机下载云闪付APP、闽税通APP或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银联福建”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相应平台进行缴费;也可持相应的银行卡到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进行刷卡缴费;还可以前往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缴费。(记者 张雄敏 通讯员 郑文典)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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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医保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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