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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市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动员部署会议上获悉,漳州全面启动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力争到2020年,主城区城市建成区公共机构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垃圾分类基本知识进课堂,各学校生活垃圾知识普及率达到100%,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要分为动员部署、推广引导、全面实施三个阶段。从2020年元旦起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大分流”,将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及园林绿化垃圾与普通生活垃圾分开收集,在居民小区设置临时堆放场所,引导居民单独投放。大件垃圾统一由漳州环境集团负责收集和运输,小区和单位通过环境集团开设的网上预约平台进行预约清运。在“大分流”的基础上,全区域全覆盖实现“小分类”,即按照“有害单独放、干湿要分开、能卖拿去卖”的分类原则,分为四类,即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探索开展“垃圾不分类不收运”制度。预计到2019年度建成6条示范线路小区;到2020年底,每个住宅小区、单位、公共场所实现定点投放、分类投放。

据悉,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28个职能部门和芗城区、龙文区政府,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共同组织实施。龙文区2018年3月被确定为全省首批、全市唯一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目前,该区68个机关单位、62个居民小区已先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取得了一定成效,为主城区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参考经验。(记者 冯思佳)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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