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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好消息!漳州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啦!

东南网讯 (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 焦修博)昨日,导报记者从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经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漳州市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这意味着漳州市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凡住房公积金在漳州缴存、在异地购房需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异地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申请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申请条件要求申请人家庭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申请材料有申请人身份证件(证明),已婚者提供结婚证件(证明),非本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者身份证。

而异地贷款申请对象要求本人或配偶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至少一方户籍在漳州且在漳州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本地贷款异地缴存互认申请对象则要求本人或配偶均无漳州户籍,但一方在漳州缴存住房公积金,另一方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漳州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本地贷款,需将异地缴存方住房公积金纳入确认范围的职工。

上述有关准入条件和额度、期限等均按漳州市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执行。申请材料要求,异地缴存者应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近一年账户明细;缴存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名下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还有漳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应提供的其它材料。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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