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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疫期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急服务保障,日前漳州市生态环境局正式出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指导帮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优化环评审批服务、优化环境监管执法方式、强化帮扶保障重点项目稳定运行等三大方面入手,积极推动各类企业、项目有序复工复产。

环评审批“不见面”

根据《通知》,我市在环评行政审批环节推行“不见面审批”,通过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预约办等方式,做好线上审批、“漳州通”申报正常审批工作,并在现场踏勘和技术审查环节,鼓励采用现场照片、录像摄像、专家函审、网络视频会审等方式,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风险。对不涉及环境敏感目标、环境影响小、环境风险低的报告表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可减免技术审查程序。

同时,我市针对新、改、扩建的“三类建设项目”(国家和地方党委政府认定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建设项目)提前做好环评审批先期介入,主动了解其选址意向,指导建设单位先行落实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依法依规合理避让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域。

此外,我市积极落实审慎包容监管,确保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环境风险可控,可免于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先行建设并投入使用。环境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排污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排放满足标准规范要求;疫情结束后仍需使用的,要督促“三类建设项目”完善排污许可手续,并纳入证后管理范畴。

分类监管不放松

根据《通知》,我市将对全市企业按承诺制、一般企业、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三类实施环境监管。对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的承诺企业,全市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将减少现场检查频次,以服务企业为主;对承诺制以外的一般企业,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突出事中事后监管;对环境安全隐患突出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企业,实行靶向监管,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同时,我市将采取科技手段辅助执法,完善定点医院、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城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监测设备安装,推荐云平台调度监管,减少现场检查频次。

服务24小时不间断

根据《通知》,我市将开通24小时助企服务热线,依托“漳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和12369群众环境污染投诉平台,全天候受理企业和群众咨询、投诉并及时办理。同时,全市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将全面运用“省厅生态云平台”“省生态环境亲清服务平台”“市环境网格化监管平台”开展环境执法和服务工作,及时解答企业咨询,开展政策宣传。

此外,市生态环境局还将加强重点项目指导帮扶和领导干部挂钩服务基层企业工作,做好医疗废物处置企业正常运行服务保障,通过改进工作方式、丰富办事渠道、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遇到的环保问题,保障疫情期间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健康发展。(记者 蔡柳楠 通讯员 张达敏)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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