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商务局、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今日下发通告称,经漳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同意,即日起,漳州全面恢复中心城区餐饮业堂食经营。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中心城区(含芗城、龙文、高新区,下同)餐饮业者对照新修订后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漳州市主城区餐饮服务提供者恢复营业工作指引》,自主开放堂食经营。不再对开放堂食的餐饮单位规模、营业面积设限。
通告称,中心城区属地市场监管、商务、卫健等部门及乡镇、街道加强日常监管,检查督促餐饮业者遵守修订后的《工作指引》内容,合规经营,加强人员健康管理,做好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 (闽南网记者 张韩丰)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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