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7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张雄敏)4月7日起,漳州学校实施分类分批、错时错峰开学。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近日公布《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寄宿制中小学确需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的,原则上只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面包、牛奶等的预包装食品。
根据《通知》,做到食堂员工每日晨、午检测量体温。食堂员工和用餐学生,除就餐时间外应全程佩戴口罩。食品加工人员触摸头发及面部五官或身体其他部位后等情形下,都要严格按照“六步洗手法”实施手部清洗或手部清洗消毒。用餐区还配置足量的洗手设施和充足的洗手液。
在防止就餐人员聚集的措施方面,《通知》中指出,实行简约配餐、错峰就餐、分散用餐,排队用餐须保持前后人员间隔1米以上;用餐人员间隔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保证一人一桌,避免面对面饮食。
在规范校内食品小卖部经营行为方面,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寄宿制中小学确需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的,原则上只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面包、牛奶等的预包装食品,不得销售散装食品、简单包装的小作坊食品和现制现售食品。采用校外餐饮单位供餐的,应选择具备相应合法资质的餐饮单位,并向所在地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备。不得采购制售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食品。
中小学和幼儿园应明确陪餐人员职责,制定陪餐计划,对陪餐中发现的和学生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及风险隐患,督促立即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核。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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