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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海洋资源养护,促进海洋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今年漳州市将继续实行最严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自5月1日12时开始,漳州海域进入伏季休渔时间,漳州市共有约3450艘在册管理海洋渔船实行伏休。

据了解,此次休渔对象为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其中,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漳州海域禁止灯光围(敷)网、张网、刺网、桁杆虾拖和笼壶作业;至8月16日12时,禁止拖网、杂渔具和围网(围缯)作业。休渔期间,禁止异地休渔,禁止代冻、收购、销售、运输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对违反休渔规定的渔船,一经查获一律依法实施严惩重罚,依法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每年的春夏季是主要海洋生物种类的繁殖期和幼体生长期。实施伏季休渔制度,可以有效保护海洋生物的产卵群体和幼生群体,增加补充群体数量,使主要海洋渔业资源品种得到普遍养护,并有利于资源群落结构的改善。 (记者 吴丽燕)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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