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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汉夫主持会议,副主任吴达金、李珊珊、刘加来、方木荣、余溪、欧龙光,秘书长沈茂欣及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慧德,市监委有关负责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罗雄、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漳州市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漳州市市本级2020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及新増政府债券资金(第三批)、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使用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并表决通过常委会关于批准该调整方案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福建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漳州市市区内河管理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的议案,并颁发任命书。(记者 黄妍婷)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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