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8月31日讯(闽南网记者 梁政 通讯员 龙文宣 文/图)为贯彻落实《漳州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为增强全民意识,提高垃圾分类的参与度,8月27日,龙文区城市管理局碧湖街道执法中队对万达广场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检查,发现的个别商家经营场所内未配备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现场开出责令改正通知书。据悉,这也是漳州开出的首张垃圾分类责令改正通知书。
万达广场作为漳州市内较为成熟的商圈,其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目前,万达广场在公共区域已设置了分类垃圾桶,其餐饮商户已100%实现餐厨收运,但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入驻商户永辉超市、大玩家超乐场两家商户在其经营场所内均只是单独放置一个垃圾桶,未设置分类垃圾桶且没有标识,无法满足顾客垃圾分类投放的需求。由于商家没有履行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的职责、未依规设置分类投放设施,因此执法人员现场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商家尽快配置垃圾分类投放设施。
据碧湖街道执法中队工作人员介绍,《办法》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处置等都提出具体做法及相应的处罚条例。按照《办法》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工作责任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次,责令改正通知书发出后,该执法中队还将择期复查。
据了解,下一步,龙文区碧湖街道执法中队将加大垃圾分类执法检查的力度,并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引导,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显现实效。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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