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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漳州市按病种收付费改革,漳州市医保局联合市卫健委近日印发《关于公立医院第四批按病种收付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出台第四批按病种收付费病种,共177个,其中西医165个、中医12个,自2020年12月15日起开始实施执行。

此次实施范围包括漳州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第909医院,凡主诊断、主操作符合按病种收付费管理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及自费患者住院均应纳入按病种收付费管理。

这177个病种的具体收费标准可登录漳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了解。所谓“按病种收付费”,是指对患者住院期间产生的诊断与治疗等全部费用,即从患者入院,按病种治疗管理流程接受规范诊疗最终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中发生的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护理、床位、药品及医用耗材等各项费用。医院按此标准收费,医保和患者按规定比例付费。按病种收付费,不仅让患者明明白白看病治疗,还切切实实减轻了患者的就医负担。(闽南日报记者 许意斌)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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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付费病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