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福建频道>闽南新闻>漳州新闻
分享

3日,芗城区政府下发通告,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通告明确,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以下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东起九龙大道、西至北环城路上坂路口、南起九龙江、北至北环城路及金峰经济开发区北斗工业园(东起北斗工业园仙景路、西至九龙江西溪南岸、南起北环城路、北至北斗工业园金星路)。同时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关单位申请行政许可。

此外,鼓励公民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2345、110。(记者 赖雅红)

责任编辑:唐秀敏

最新漳州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财金协同 助企共进”福州水部街道举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