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3月25日讯(闽南网记者 张韩丰 通讯员 杨凤玉 许嘉欣 陈毅凌 邱东兵)3月23日上午,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芗城大队开展“一超四罚”违法企业整改“回头看”,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据了解,3月18日,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联合芗城区交通运输局召开集体约谈会,对交通运输部抄送的吉庆货物运输公司、顺安发贸易有限公司等8家严重超载违法企业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企业责任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驾驶员作出承诺不再违规。其中,芗城大队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裁量意见,依法对漳州恒众物流、漳州海鑫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这2家企业分别作出停业整顿21天和停业整顿7天的处罚决定,严格实施道路交通“一超四罚”。
此次芗城大队重点深入漳州恒众物流、漳州海鑫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2家企业开展隐患整改“回头看”,执法人员通过现场调查和听取陈述等方式进行情况核实,核实结果表明企业已将营运证封存保管,营运车辆已停运。
下一步,芗城大队将会着重建立对企业源头执法检查的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推进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不定期对违规企业进行“回头看”,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促进交通运输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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