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日前,我市开始组织申报2021年市级农业可持续发展及现代农业项目专项资金。该专项资金拟重点扶持一批整体规模较大、先进性、可看性较强、交通区位较好、示范效果明显,能有效带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标杆性项目,示范带动全市乡村产业振兴。特色品种资源保护设施、粮食生产项目、漳台农业合作设施建设项目优先给予扶持。
该专项资金补助对象为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等涉农经营主体。涉农经营主体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在漳州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资产规模较大,能有效带动农民增产增收,财务管理健全规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扶持内容主要为农业设施化种养和农产品加工项目、智慧农业建设项目、水稻(蔬菜)生产全程机械化项目。
其中,农业设施化种养和农产品加工项目,重点补助2020年7月以后建设及2021年上半年新建未申请补助的特色现代农业设施化、工厂化种养设施、种业设施和农产品加工设备(不包括基础设施建设部分)。按不高于项目补助环节投资总额的1/3给予补助,每个项目补助金额30万-50万元。智慧农业建设项目,重点补助茶叶、蔬果、食用菌、畜禽以及中草药等特色优势产业开展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探索建立可看、可用、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物联网应用发展模式,推进全市农业生产智能化水平快速提升。按不高于项目补助环节投资总额的1/3给予补助,每个项目补助金额10万-30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21年1月-2021年11月。水稻(蔬菜)生产全程机械化项目,重点补助2020年7月以来至2021年10月新购置未享受各级财政补助的农机装备。水稻(蔬菜)生产全程机械化项目业主不限于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实施单位购置符合项目补助要求的农机装备的投资总额须达30万元以上,按投资总额30%给予补助,每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享受该项目补助的农机装备不得再享受其他财政补助。
●优先扶持特色品种资源保护设施、粮食生产项目、漳台农业合作设施建设项目
●补助对象为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等涉农经营主体(记者 吴静芳)
责任编辑:唐秀敏
- 最新漳州新闻 频道推荐
-
福建平和县有座百年土楼 村民呼吁保护2021-05-21
-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 漫画台湾:我们都是中国人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