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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获悉,为进一步提升漳州市扬尘污染治理水平,日前漳州市出台《漳州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控尘”为核心,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整治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公路、水利工程建设等)施工、房屋拆除、物料运输与堆放、停车场地、道路保洁、绿化栽种和养护、裸露土地等造成的扬尘污染问题,通过预防管控、集中整治、综合执法等措施,着力推进漳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根据《方案》,漳州市配套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设施应在工程开工前落实到位,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全程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应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综合采用清洗、覆盖、绿化、喷淋、喷雾、封闭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同时,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围挡,围挡底边应当设置防溢基础,不得有泥浆外漏;上部应设置朝向场内区域的喷雾装置。砂石等散体材料应设置围挡集中、分类堆放,并采取防尘网覆盖或其他防尘措施。水泥、粉煤灰、灰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进行密闭存放或设置围挡进行封闭、覆盖,使用过程应采取有效抑尘措施。针对待开发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临时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此外,漳州市将加强执法力度,对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通过责令限期改正、停工改正约谈责任单位法人、记录责任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行政处罚等手段,建立常态化扬尘防治机制,确保扬尘防治工作取得实效;对各类违法行为,漳州市将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予以处罚。(闽南日报记者 蔡柳楠)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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