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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6月2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邹思洁)由于近期漳州市连续降雨,不少市民骑行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为了图方便就用一只手举着雨伞,一只手控制骑行方向,展示“单手骑车”的“技艺”,殊不知这可是违法行为,且单手骑行不易保持平衡,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骑行摩托、电动自行车时驾驶员撑伞骑行,单手驾驶,方向难以掌控,同时影响电动车转弯的机动灵活性,不利于驾驶员快速避险;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多为金属车身,在雨天撑伞,如同装上一根吸引雷电的避雷针,夏季雷雨天气里就很容易遭到雷击;骑行时撑伞迎风驾驶,尤其是大雨天气,驾驶员为了保证眼睛不被雨水打湿,会刻意压低雨伞,部分视线被遮挡,极易发生追尾事故。

漳州交警提醒: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交警建议,骑车时不要打伞,以免发生意外,雨天市民最好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以确保人身安全。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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