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导报记者从漳州市城管局获悉,即日起至9月15日,漳州市将集中开展“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综合整治行动,在家庭室内饲养动物等严重干扰居民生活的产生噪声的行为,屡劝不改者,公安和城管部门将进行罚款和暂扣违规物品。
福晟·钱隆公馆第10栋1405室业主梁先生在家中养鸡,多达20多只,屡劝不改,邻居们苦不堪言(详见导报6月10日09版和6月14日07版报道)。梁先生的违规行为,便在此次的整治范围。
此次整治行动,漳州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将进行协同联动。在整治居民生活噪声方面,城管部门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在家庭室内夜间使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娱乐健身、饲养动物、装修等严重干扰居民生活的产生噪声的行为,应予以劝阻、制止,经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或者街道、社区相关管理人员,并根据管理规约采取临时管理措施;对经劝导无效的有关违法行为,由城管部门或公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核实查处。
随后,导报记者分别从公安部门和城管部门获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养鸡扰民属于生活噪声污染,是城市管理执法的一个范畴,城管部门有权对违规当事人进行教育或罚款,对违规物品在出具暂扣证明后进行暂扣。业主梁先生在空房中饲养家禽,已经严重影响到邻居的生活起居,再不改正,公安和城管将对其进行罚款并暂扣其家中的鸡。(海峡导报记者 张雄敏 吴笛)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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