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省人大常委会环城工委主任朱华一行来漳,开展《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溪参加有关活动。
座谈会上,市直各有关部门、基层执法干部代表、企业代表、人大代表等踊跃发言,结合各自工作,从明确部门权责、规范执法主体、严格管理查处等方面,对两部法规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大家认为,两部法规的制定,将对保护和改善我省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环境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调研组指出,福建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也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先行省份。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对福建提出殷切希望:“要接续努力,让绿水青山永远成为福建的骄傲。” 我们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漳州十分重视此次生态领域立法调研,对法规草案内容进行了充分的研究,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将充分吸收大家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法规草案,确保法规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记者 黄妍婷)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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