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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中共平和县委批准,平和县纪委监委对平和县公安局南胜派出所所长陈鸿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鸿滨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在工程投标中谋取利益,并参股工程项目建设,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套取银行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从中牟利;利用职便,明知他人涉嫌犯罪而故意包庇不使他们受追诉,并从中收受他人送予的钱款,涉嫌徇私枉法罪。

陈鸿滨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目无党纪国法,执法犯法,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平和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请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陈鸿滨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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