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福建频道>闽南新闻>漳州新闻
分享

昨日,漳州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市属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称今年秋季入学起,拟调整市属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并将有关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公告,拟制定的学费收费标准为:高中:15500元/生·学年,初中:12400元/生·学年,小学:8700元/生·学年,学校可根据招生情况、教学质量等因素,实行优惠。

拟制定的住宿费收费标准:6人间1300元/生·学年,7人间1120元/生·学年,8人间980元/生·学年,10人间及以上780元/生·学年,以上拟制定的住宿费收费标准均含加装空调和水电费,不得再向住宿学生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学校收费应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

征求意见时间从8月16日至8月20日,在此期间,市民可通过写信或发邮箱的方式提意见。(海峡导报记者 林晓琪)

责任编辑:唐秀敏

最新漳州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福州上空铺满了绝美晚霞,你看到了吗?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