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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获悉,日前我市出台《漳州市进一步优化提升“办理建筑许可”指标十一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间、降低企业成本三方面提出具体实施细则,力促办理环节最少、办理时间最短、办理成本最低、建筑质量控制最优,加快项目落地见成效。

根据《措施》,施工图审查不再作为办理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我市将免于施工图审查,由建设、设计单位和设计项目负责人作出设计质量书面承诺即可先行予以审批,规划、土地、人防、消防、档案也可实行联合竣工验收,推动审批时限由原来串联验收的21个工作日压缩至联合验收的6个工作日、全流程审批时限由原来的44个工作日压缩至17个工作日。

同时,根据项目业主申请,我市建设工程可按桩基、主体不同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在办理桩基工程施工许可证时我市进一步简化申办材料和前置环节,允许设计方案批复文件替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先行申请办理桩基施工许可证,允许桩基工程施工图审查报告书(或加盖审图章的桩基施工图)作为桩基工程审图合格材料,且无需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也可在办理主体施工许可证时一并缴交。“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举措极大缩短了企业从拿地到开工的时间,推动项目提前1-2个月开工建设。

此外,我市进一步优化施工许可豁免范围:对于符合投资额100万元(含)以下或者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含)以下等特定条件下的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免于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对于非市政道路建设的背街小巷整治、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立面改造等工程,也可免于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根据《措施》,我市还鼓励以低风险建设工程为试点逐步推广建筑师负责制,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风险保障机制,提升工程质量。(记者 蔡柳楠 通讯员 黄斌)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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