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0月26日讯(闽南网记者 张韩丰)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全市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10月25日,漳州市教育局下发通知出台《漳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试行)》。
该负面清单围绕思想政治、遵纪守法、履职尽责、廉洁从教、个人诚信等五个方面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并作为对全市中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的重要依据。通知称,教师凡有“负面清单”中所列情形的,要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要求作出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师德考核为不合格,在职务晋升、岗位等级、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方面将受到影响,必要时调整工作岗位。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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