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主城区停车如何收费呢?12月13日,漳州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漳州市主城区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告》,对漳州市主城区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进行通告。
根据通告,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公共停车场按类别划分为三类,并根据不同类别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具体见上图一)。
实行一类收费标准的公共停车场:政府全额投资(含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和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立体停车楼;漳州古城地下停车场。
实行二类收费标准的公共停车场:公立(办)医疗机构、机场、车站、码头、交通枢纽和公共交通(含轨道交通)首末站、换乘站以及旅游景区等配建的停车场;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地下停车场(除漳州古城地下停车场外)。
实行三类收费标准的公共停车场:学校、公园、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体育场馆、科技馆、殡仪馆、养老院等配建的停车场;经政府依法批准设置的临时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其他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场。
而路内停车泊位则按同一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详见上图二),执行范围为漳州市主城区(芗城区和龙文区,具体收费路段依据政府规定),现行路内停车泊位收费范围包括古城北片区和碧湖片区共693个公共停车。
值得一提的是,新能源汽车24小时内首次停放免收2小时(含)车辆停放服务费,2小时后按同车型现行收费标准收取。24小时内多次进出的,仅首次停放享受2小时(含)免费停放服务。连续停放时间超过24小时的,仅享受一次2小时(含)免费停放服务。(海峡导报记者 林晓琪)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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