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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漳州市将豪气奖励真金白银,最高达到500万元,漳州市住建局、财政局近日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市区建筑业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谁能拿奖?三大认定标准

一是在漳州行政区域内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统一结算、在漳州市缴纳税收并持续经营1年(含)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资质建筑业企业,可申请认定为建筑业总部企业(以下简称“总部企业”):上年度在漳纳统建筑业产值5亿元(含)以上;上年度地方综合贡献(在本市房地产开发、销售和出租不动产方面的地方综合贡献予以扣除)500万(含)以上。

二是漳州市域外引进的增量性资质建筑业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认定建筑业总部企业:具备一级及以上总承包资质;上年度产值达到2亿元,且年度地方综合贡献400万。

三是在漳州市区范围内,集聚一定数量建筑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单位运营管理机构,具备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共享性服务平台,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申请认定建筑业重点培育楼宇:单栋楼宇中统一运营管理面积10000平方米;上年度入驻的建筑施工企业在漳纳统产值和在漳州注册的勘察、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监理等企业的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上,地方综合贡献总和3000万元;楼宇运营管理机构成立专门管理团队,为入驻企业提供信息、融资、中介、物管等公共配套服务,及时统计入驻企业名录及相关数据。国有企业开发的商办写字楼直接认定为建筑业重点培育楼宇,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有哪些奖励?三大类型

一是经营贡献奖励。自总部企业认定年度起,按其年度地方综合贡献增量作为计算参考给予连续5年经营贡献奖励:给予总部企业前三年地方综合贡献增量部分的30%奖励;后两年奖励比例减半,封顶奖励200万元。品牌升级奖励。总部企业自认定当年起,首次评定为民营企业500 强(全国工商联)的,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被评为中国企业500 强(中国企业家协会)的,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是支持总部企业团队建设。从总部经济认定年度起,对发展漳州建筑业总部经济做出贡献的个人给予最高奖励2万元,还有住房保障和子女教育支持。

三是支持总部企业租用、购买办公用房。总部企业租用政府指定办公用房(由市住建局联合市财政局公布)自用的,连续3年,按不同比例分三年发放,累计补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海峡导报记者赖雅红通讯员林艺强)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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