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2022年市级农业可持续发展及现代农业产业项目专项资金开始组织申报,拟重点扶持一批整体规模较大、先进性、可看性较强、交通区位较好、示范效果明显,能有效带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标杆性项目,示范带动全市乡村产业振兴。特色品种资源保护设施、粮食生产项目、漳台农业合作设施建设项目优先给予扶持。
在农业设施化种养和农产品加工项目方面,补助对象是漳州市辖区内注册成立的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等涉农经营主体。重点补助2021年7月以后建设及2022年6月期间新建且未申请财政资金补助的特色现代农业设施化、工厂化种养设施、种业设施和农产品加工设备(不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耗材)。
在智慧农业建设项目方面,补助对象是漳州市辖区内注册成立的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等涉农经营主体。重点补助茶叶、蔬果、食用菌、畜禽、粮食以及中草药等特色优势产业开展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鼓励申报主体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的技术力量,探索创新可看、可用、可复制、可推广的智慧农业发展模式,推进全市农业生产智能化水平快速提升。
在水稻(蔬菜)生产全程机械化项目方面,补助对象是漳州市辖区内注册成立的涉农经营主体。重点补助2021年7月以来至2022年10月新购置未享受各级财政补助的农机装备〔含机库棚、育秧(苗)盘〕。其中: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项目要求有购置水稻插秧机、水稻联合收割机或粮食烘干机;蔬菜生产全程机械化项目要求有购置蔬菜移栽机或蔬菜收获机械、蔬菜钵苗精量播种机。水稻(蔬菜)生产全程机械化项目实施单位购置符合项目补助要求的农机装备的投资总额须达30万元以上,按投资总额30%给予补助,每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享受该项目补助的农机装备不得再享受其他财政补助。
据介绍,申请的项目实行“先建后补”。验收不合格或项目虽已投建但一年内无法正常投产经营发挥效益的,市财政局和农业农村局将按规定收回项目补助资金。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2022年5月31日,有2021年及以前年度市级补助资金项目未完成的县(区),或项目虽已完工但无法正常投产发挥效益的,将考虑不再安排项目资金。(闽南日报记者 吴静芳)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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