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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福建省商务厅、文旅厅关于《商旅促消费活动工作方案》,近日,漳州市商务局发布公告,于7月15日起持续开展2022年夏季汽车促消费补贴活动(第二期),对购买新车和以旧换新的消费者予以现金补贴。

购买新车方面,自7月15日起发放1000个补贴名额,对消费者在我市购买新车并上牌的最高给予5000元财政补贴,其中含税价8万至20万元(含20万元整)安排850辆,每辆补贴3000元;含税价20万元以上安排150辆,每辆补贴5000元,先到先得,兑完即止。

消费者(不含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向在漳纳统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并在本市辖区内上牌。所购车辆为9座以下(含9座)主要用于乘坐的汽车(含新能源车型),包括轿车、小微型客车、小微型面包车、旅居车、越野客车、多用途货车(皮卡);单车含税价不少于8万元(含 8万元),以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日期和税价合计(含增值税)的金额为准,开票期限为7月15日至8月15日。“汽车补贴申报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自7月15日开始接受申报,截止日期以商务局发布的公告为准。逾期未申报成功视为放弃补贴。

申报程序如下:消费者在“漳州通”App上注册并高级实名,点击进入“平台”填写相关资料后,输入“验证码”进入“购买新车”,依次上传“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进行申报,按自然人领取补贴。商务、公安交警、税务部门在后台管理员端口根据职责分工,按顺序对“人、票、证”进行审核。若审核未通过,平台将即时以短信通知,消费者需按通知要求重新填报申报材料。月度审核结束后,平台会以“漳州市汽车流通协会”落款的短信集体通知审核通过的消费者。市商务局也会在局官网和“公众号”公告通知符合补贴条件的车辆概况。

以旧换新方面,自6月15日起,同一消费者将自有的旧车出售给我市具备二手车交易市场资质的纳统汽车经销企业,并在活动有效期内购买新车(条件同上)可一次性获得6000元财政补贴(注:不可重复享受购买新车补贴政策)。计划发放名额600个,先到先得,兑完即止。注意,消费者出售自有的旧车须是6月1日前已在本人名下,“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车辆价格为5万元以上,且经专业评估公司证明。

申报程序为:消费者从“平台”进入“以旧换新”端口,依次上传所购新车和售出旧车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按自然人领取补贴。相关部门按职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若审核未通过,平台将即时以短信通知,消费者需按通知要求重新填报申报材料。逾期视同放弃,名额由后一名申报者依次递补。

申报购买新车或以旧换新补贴的消费者,在收到审核通过的通知或公告后,需尽快下载银联“云闪付”App,后登录并登记认证可正常使用的银行卡进行审核。

请注意,一定要到纳统车企购车才可享受补贴。(记者 张晗)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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