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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公布福建省示范高中对口帮扶学校名单的通知》,公布了59所福建省示范高中对口帮扶学校名单,我市承担帮扶任务的普通高中有5家。

分别是厦大附属实验中学帮扶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学校、南靖二中、宁夏彭阳县第一中学;龙海一中帮扶龙海区民族中学、平和县大溪中学、漳浦三中、建瓯二中;漳州一中帮扶平和南胜中学、长汀县河田中学、漳浦达志中学;漳浦一中帮扶漳浦赤土中学、泉州师范学院附属鹏峰中学、云霄二中;云霄一中帮扶云霄竹塔学校、诏安一中、仙游县度尾中学。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局要组织示范高中和受帮扶学校认真落实经双方市、县教育局确认的帮扶方案,立足问题导向、需求导向,不断丰富帮扶内涵和方式,积极探索完善跨地域集团化办学等新模式,在更大范围上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着力提升扩大帮扶效果。

《通知》指出,帮扶双方学校每学年至少承办1次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开放活动。各地教育主管部门每年联合组织1次市级专项视导,分析评价帮扶进展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根据此前文件要求,每所示范建设高中要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积极承担改革任务和对口帮扶工作。须重点选择省内不超过4所公办普通中学开展对口帮扶,提高公办独立初中与公办薄弱高中办学水平,实现示范高中建设效益最大化,促进我省普通高中优质创新发展、多样特色发展。这些学校需积极建设,不仅要发展自身特色,也要帮扶其他学校。(记者 陈晓云)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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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示范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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