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底前,全市所有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应设置医保服务窗口,明示医保服务岗位,配备医保服务专兼职工作人员;在村(社区)工作人员中安排人员兼任医保协理员,负责基本医保政策的宣传解答等。这是导报记者昨日从漳州市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下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保经办体系推动便民服务下沉的通知》中获悉的。《通知》要求构建市县乡村四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市级、县级、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四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2022年8月底前,全市所有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应设置医保服务窗口,明示医保服务岗位,配备医保服务专兼职工作人员;在村(社区)工作人员中安排人员兼任医保协理员,负责基本医保政策的宣传解答等。《通知》提到,要下放部分医保经办业务至乡、村两级。2022年9月底前,推进部分医保经办服务事项下放至乡镇(街道)、村(社区)办理。同时,根据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服务人群和功能的不同,分别制定医保服务办事清单和办事指南,明晰医保经办业务的受理范围和办理流程,高效地为群众办理医保业务提供便利。
此外,《通知》提到,2022年9月底前,全市按照统一事项名称、统一事项编码、统一办理材料、统一办理时限、统一办理环节、统一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最优、所需材料最少、办理时限最短、办事流程最简、服务距离最近的原则,完成基层医保窗口服务建设,开展基层医保经办服务工作。(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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