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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夜晚,有工地连夜施工、有人竞速飙车、有人喝酒猜拳、有人露天K歌……随着城市的更新和发展,各类噪声扰民问题层出不穷,成为困扰群众的“城市病”。

为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城市夜间噪声污染问题,提升漳州市“声”环境质量,近期,漳州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文旅局和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持续开展“静夜守护”专项行动,深化整治城区范围内的社会生活、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工业生产等噪声扰民问题同时,着重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城市夜间噪声污染问题,守护人民群众的“耳边安宁”,提升百姓生活品质。

“晚上没有了噪声,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提起近来的噪声整治,家住高新区的林女士欣喜之情溢于言表。前不久,漳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投诉,于夜间对辖区内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某地块建设工地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项目工地有2辆水泥罐车及1台高架吊机正在作业,其夜间施工行为并未进行许可审批。执法人员现场叫停施工作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参照《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试行)》中违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类的处罚裁量基准,对该公司处以罚款。

“噪声污染,是群众生活中的烦心事。”据市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支队二大队队长李政新介绍,近年来,漳州市噪声污染的相关投诉呈高发趋势,其中建筑施工噪声占比最高,接近40%。商业娱乐和社会生活噪声次之,还有部分为工业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

为切实解决百姓的烦心事,根据省、市纪委监委“点题整治”工作要求,去年起,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对城区工业企业进行摸排处理,对群众投诉的企业开展测管联动检查,查处了一批噪声超标企业,并督促企业完善降噪措施,确保边界噪声稳定符合居民区夜间标准。

据李政新介绍,1997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因为立法时各项因素局限,对部分扰民严重的噪声污染问题未明确罚则,使一些环境噪声污染问题常因管理不到位而难以得到有效控制。

“今年6月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针对原法覆盖范围窄、权责不协调、执行力度弱等问题,完善了相关法律责任。”李政新表示,针对其中多个条款规定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履行相关职权,市生态环境局在该法实施后,即着手起草漳州市部门职责分工方案,目前分工方案已由市政府正式印发实施。“这为防噪、降噪、治噪提供了有力武器。”

“静夜守护”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部门联合印发工作方案,强化责任落实,按照整治方案中明确的建筑施工、社会生活、交通运输、工业生产等重点领域夜间噪声扰民问题的责任分工,对所有涉噪投诉举报快速响应、快速办理。同时加强部门联动,通过组织定期会商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对职责有争议、冲突的事项和群众反映突出的“老大难”问题,采取多部门联合执法的方式合力协调解决。

开展行动以来,各部门共检查各类涉噪场所14571家次,对各产噪单位下发责令改正文书或口头整改1557件(次),立案处罚71件,在噪声敏感点加装噪声自动监控60套,设置警示牌或警示标识44处,新增设置鸣笛声呐自动抓拍设备3套,查处机动车违规鸣笛1180件,新增设置道路声屏障设施12处。

“下一步,我局将组织‘静夜守护’各成员单位,一方面结合日常工作持续开展常态化整治,对群众投诉的高发点位和区域主动加强巡查;另一方面则与12345便民服务平台主动对接,对全市噪声污染投诉情况进行分类梳理,通过通报督办、联合督导等方式,开展对噪声污染重点重复投诉件的集中攻坚,进一步提升整治成效。让全体人民共享一片宁静空间。”李政新说。(闽南日报记者 陈细慧)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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