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福建频道>闽南新闻>漳州新闻
分享

针对低保对象的困难类型和个性化需求,采取“救助+医保”“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住房”等方式,实施综合社会救助措施;搭建困难群众民生诉助微平台,开发民生诉助App,发布困难群众“微心愿”……漳州市民政局日前下发《关于开展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漳州将全面推行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工作。

根据《通知》,此次试点方向共有11个项目,涵盖以下方面:针对低保对象的困难类型和个性化需求,采取“救助+医保”“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住房”等方式,实施综合社会救助措施;联动家庭、社区、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群体为低收入人口中的儿童建设关怀支持的社区环境,建设资源整合服务平台,形成特色服务模式;搭建困难群众民生诉助微平台,开发民生诉助App,发布困难群众“微心愿”。引导社会力量为困难群众提供“一对一”“多对一”的微服务;通过“政府+社会”“专业+志愿”“个案+整体”的服务模式,为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提供救助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帮助低保对象、重点帮扶对象(已脱贫不稳定户、农村边缘户)、低保边缘对象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瘫痪在床的人员解决住宿、饮食、照料、医疗、护理等困难。《通知》要求每个县(区)、开发区(投资区)民政局结合实际选择1-2个试点方向,确定1-2个乡镇(街道)作为试点单位。由试点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开展试点工作。《通知》提到,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中旬为部署阶段;2022年9月下旬至2023年9月为实施阶段,全面推行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工作;2023年10月至2023年11月为总结阶段。(记者 赖雅红)

责任编辑:唐秀敏

最新漳州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省中华职业教育社成立40周年庆祝座谈会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